

关于印发《河北省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(项目总工程师)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(试行)、《河北省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(试行)的通知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建筑业协会、雄安新区建筑业协会、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:
现将《河北省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(项目总工程师)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(试行)、《河北省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水平评价管理办法》(试行)印发,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附件1.河北省建筑业优秀总工程师(项目总工程师)水平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
2.河北省建筑业优秀项目经理水平评价管理办法(试行)